气瓶的检验
气瓶的定期检验,应由取得检验资格的专门单位负责进行,未取得资格的单位和个人,不得从事气瓶的定期检验。
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为:
(1)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,每两年检验一次;
(2)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,每三年检验一次;
(3)液化石油气气瓶,使用未超过20年的,每五年检验一次,超过20年的,每两年检验一次;
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,每五年检验一次。气瓶在使用过程中,发现有严重腐蚀、损伤或对其安装可靠性有怀疑时,应提前进行检验。库存和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,启用前应进行检验。
气瓶检验单位,对要检验的气瓶,逐只进行检验,并按规定出具检验报告。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不得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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